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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Mar, Seminar on China's Labour Dispute Mediation & Arbitration Law
2008-2-28 13:22:32

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并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是即199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和200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之后的第三部重要的劳动法律。其颁布既标志着中国当代劳动法律体系的架构基本完成,也标志着中国又开始了新的劳动法律制度的转型探索。

可以说,这部即将生效的新法律是对刚刚生效的《劳动合同法》的一个后续补充性规定。该法以开创性的姿态同《劳动合同法》一道,开启了中国大陆劳动用工制度的新理念。其中以强调“调解”和“仲裁”为主题的中心立法和执法思路为在当代劳动形势下平衡劳资双方的地位、妥善解决劳动争议、甚至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具体层面上,该法针对劳动争议处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了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确立了着重调解的原则,强化了各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有利于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

这部法律延长了申请仲裁的时效,更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立了数额较少或者事实清楚、标准明确的部分劳动争议案件一裁终局制度,有效解决劳动争议处理周期过长的问题。

这部法还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其经费由财政保障,降低了劳动争议解决的“门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制定和实施,为公正及时解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制保障。

为了配合帮助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准确理解该法内容,保证劳资双发的合法权益,中国新加坡商会与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www.zb148law.com)特邀请了对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具有实践丰富经验并能熟练使用中英双语进行法律服务的中国律师讲解该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创新及企业适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本次演讲将围绕以下五个主题展开:
一、中国劳动用工的新形势及立法动向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制度创新
三、“调解与仲裁”的程序问题
四、“调解与仲裁”程序同司法解决的关系
五、相关案例及对企业的风险提示

为配合外籍人士迅速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我们准备了由专家翻译的该法英文版本。该版本译文权威、准确,是外资企业了解该法的宝贵资料,而且我们还将对参加本次演讲的单位免费赠予。

演讲人简介

乔焕然,北京赛伯乐科技有限公司法律总监,具有中国律师资格。曾被任命为法官,在北京从事民商事案件审判多年,积累了妥善解决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同时,他能够使用英文解答与中国法律,特别是中国公司法的问题。

欢迎参加,名额有限,报名从速 singcham@singcham.com.cn 

(截至3月11日, 本期讲座已经爆满,无法继续接受报名。我们表示由衷抱歉。下期讲座将于本月底或下月初开办)

日期:2008年3月14日(星期五)
时间:下午3时~ 5:30时 (含茶点)
地点: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16-04/05
语言:普通话为主、英语为辅
收费:会员每人人民币150元 (市场参考价:800~1,000元)/ 非会员每人人民币500元
备注:免费提供英文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本次讲座已经结束。讲座照片请见 http://www.singcham.com.cn/Photo/galleries/2008-03-18/14-Mar-Seminar-on-Chinas-Labour-Dispute-Mediation-Arbitration-Law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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